
- 县不再要求采取统一的感染防控措施
・请根据个人判断主动采取防控措施
- 不再基于法律要求自我限制外出
・建议在发症后的5天内避免外出
・建议在发症后的10天内佩戴口罩
・不再由保健所进行健康观察
- 不再对患者进行特定追踪(申报・登记)
・停止发放检测套件・废止阳性者登记中心
・密切接触者的特定也已结束(也不再要求自我限制外出)
- 不再统计新增感染者的数量不再进行每日的公布
・感染情况的公布将改为每周一次
- 致力于在广泛的医疗机构中提供诊疗服务
・三重县指定的「外来对应医疗机构」(仅提供日语)
・「就诊・咨询中心」等咨询窗口将继续提供服务
※「就诊・咨询中心」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此处(仅提供日语)
- 治疗费用将由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除外)
・治疗费中的「高额新冠治疗药的费用」以及「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将继续提供公费支援
※有关公费支援的详细信息请参考此处(仅提供日语)
- 结束免费检测事业(药局・医疗机构)
・请自行购买抗原定性检测试剂盒进行检测
- 结束宿泊疗养设施的运营
- 结束血氧仪的借用服务
・食品援助已于3月底结束
- 结束发放疗养期间通知书
・需要的话,请使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能明白检测结果的文件等作为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