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分娩和儿童的预防接种 日本での妊娠・出産、子どもの予防接種について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 2016/03/15 Tuesday 健康 @zh-hans 分娩・养育子女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此视频介绍在日本的分娩和养育子女的相关信息。 怀孕 确认是怀孕后,请去市町的役所(政府机构)提交「妊娠届」。 在日本,怀孕后会得到「母子健康手帳」(母子健康手册),还举办学习有关怀孕・分娩・养育子女的知识和技术等的教室。 母子健康手帳 是为了记录母亲和孩子的健康诊査结果、孩子的成长过程、健康诊査以及预防接种等等各种各样的保健服务指南而做成的手册。 除了日语以外,也有备有英语、中国语、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泰语、印度尼西亚语、菲律宾语等语种的母子健康手册的役所。请在提交妊娠届的同时问询一下。 孕妇的健康诊査 在向各市町提交妊娠届时,会领到夹有14次孕妇健诊受诊券的「母子保健のしおり」(母子保健书笺)。 在医疗机构提交此受诊券的话,受诊券上的项目可以免费健诊受诊。 母亲・父母亲教室 各市町举办着以怀孕、分娩以及养育子女的日常知识和技术为教授内容的教室。参加费免费。 分娩费用 正常的分娩是不属于健康保险的对象范围内的,包括怀孕中的定期健康诊査,需要花费高额费用。 在日本分娩时住院一般需要4~5天,费用少说也需要50万日元左右,但是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或者健康保险的话,分娩时可以领到「出産育児一时金」(分娩养育子女一次性补贴)。原则上金额为42万日元。 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是为了预防病菌的感染、发病、减轻症状,还有防止病情的蔓延而进行的疫苗注射等。是预防接种法所规定的对感染症的预防。基于预防接种法的预防接种,可以免费接种。 预防接种法所规定的定期接种(2015年5月时的数据) 疫苗 大致的对象年龄 合计次数 Hib(B型流感嗜血杆菌) 出生后2个月~5岁 4次 肺炎球菌 出生后2个月~5岁 4次 DPT-IPV(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髓灰质炎) 出生后3个月~7岁半 4次 BCG(卡介苗) 分娩后~1岁 1次 麻疹・风疹混合(MR) 1岁~2岁 1次 5岁~7岁 1次 水痘 1岁~3岁 2次 日本脑炎(乙型脑炎) 出生后6个月~7岁半 3次 9岁~13岁 1次 DT II期(白喉、破伤风II期) 11岁~13岁 1次 HPV(子宫颈癌)*仅限女性 11岁~17岁 3次 *以「日本定期/任意预防接种日程表(2015年5月18日开始)」(国立感染症研究所) http://www.nih.go.jp/niid/images/vaccine/schedule/2015/JP20150518.pdf 为参考作成。 *有关接种方法以及日程表的详情,请和市町预防接种担当窗口,或者和常去的小儿科医生咨询商量。 *预防接种因为法令等可能有发生变更。 【参考】 一般财団法人自治体国际化协会 多言语生活信息 http://www.clair.or.jp/tagengo/index.html 国立感染症研究所主页 http://www.nih.go.jp/niid/ja/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 « 有关儿童手当(儿童津贴)(2012年4月份以后) 「有关伊势志摩峰会安全」 » ↑↑ 下一页 ↑↑ 有关儿童手当(儿童津贴)(2012年4月份以后) 2016/03/15 Tuesday 健康 @zh-hans 「児童手当について」(平成24年4月分以降)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 目的 儿童津贴的目的,是通过支付给养育着儿童的人津贴费,使其家庭生活能够得以安定的同时,让担负着社会未来的儿童健康成长。 支付对象 养育着至初中毕业为止(15岁生日后的最初的3月31日为止)的儿童的人 1.原则上,是指儿童居住在日本国内的情况时予以支付。(因为留学而居住在海外的,在满足了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成为被支付的对象) 2.父母因离婚协议等原因分居的情况下,优先支付给和儿童居住在一起的一方。 3.父母居住在海外时,由其父母指定在日本国内的养育儿童者,可支付给此人(父母指定者)。 4.有养育着儿童的未成年监护人的场合,将支付给该未成年监护人。 5.儿童生活在福利设施时,或者是委托给养父母的场合,原则上是支付给该福利设施或是养父母。 津贴的金额 区分 支付额(每人每月的金额) 不满3岁的儿童 一律 15,000日元 3岁开始至小学毕业前的儿童 第1个孩子・第2个孩子 10,000日元 第3个孩子开始 15,000日元 中学生 一律 10,000日元 支付时期 津贴从有支付资格者办理申请的那月后的月份开始支付,一年分2月、6月、10月3次,到支付月的前个月为止的津贴,通过转账至被支付者的金融机关的账户来予以支付。 支付期间 支付日 备考 10月~1月的津贴 2月 有关支付日,根据各市町有所不同, 请留意。 2月~5月的津贴 6月 6月~9月的津贴 10月 养育儿童的人的收入所得,在所得制限限度以上时,作为特例每月一律支付给5,000日元。 (儿童津贴和特例支付合称为「儿童津贴等」。) •所谓「第3个孩子开始」,是指养育着到高中毕业为止(18岁生日后的最初的3月31日为止)的儿童中第3个孩子开始的。 所得制限 养育着儿童的人的收入所得,如果超过下述限度额的话,根据法律附则将作为特例支付(每位儿童每月一律5,000日元)。 所得制限限度额表(来自2012年6月的津贴) 抚养家人等的人数 所得制限限度额(万日元) 收入的参考金额(万日元) 0人 622.0 833.3 1人 660.0 875.6 2人 698.0 917.8 3人 736.0 960.0 4人 774.0 1002.1 5人 812.0 1042.1 请注意这里的「收入的参考金额」是仅仅以工资所得来计算的。 手续方法 认定申请 由于出生、迁居等原因有了新的受领资格的话,需要去居住地的市町窗口(公务员的话请在工作单位)提交儿童津贴等的受领「认定申请书」。 没有申请、得到市町(公务员的话请在工作单位)认定的话,就没有受领儿童津贴的权利。另外儿童津贴,是从申请日所属月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理由结束日所属月为止进行支付。 由此,如果晚申请的话,原则上就领不到晚申请月份的津贴,请一定注意。 另外,由于迁居或者灾害等不得已的理由没能申请的话,其不得已的理由得到解决后的15天以内进行申请的话,将从迁居等日的所属月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 认定申请时需要附上的资料等 ①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等 申请者为被用者(会社员等)的话需提出 ②儿童津贴用所得证明书 该年度的1月1日在所居住的市町没有住址的话需提出 ③能明白申请者名义的金融机关的账号等 ④其他,根据需要有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和养育的儿童没有居住在一起等) 现况届(现状报告书) 受领着儿童津贴的各位必须在毎年的6月份提交「现况届」。 这份报告书记载着毎年6月1日时的状况,以此来确认是否可以继续受领儿童津贴。 请注意,如果没有提交这份报告书,6月份开始的津贴将不能再受领。 提交现况届时需要附上的资料等 ①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等 申请者为被用者(会社员等)的话需提出 ②前住所地的市区町村发行的儿童津贴用所得证明书 该年度的1月1日在所居住的市町没有住址的话需提出 ③其他,根据需要有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 问询处 居住地的市役所或者町役场的儿童津贴担当课 或者 三重県健康福祉部子ども・家庭局子育て支援課子育て家庭支援 电话 059-224-2271 传真 059-224-2270 电子邮箱 kodomok@pref.mie.jp 主页 http://www.pref.mie.lg.jp/D1KODOMO/72685000001.htm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