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儿童手当(儿童津贴)(2012年4月份以后) 「児童手当について」(平成24年4月分以降)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 2016/03/11 Friday 信息, 重要! 目的 儿童津贴的目的,是通过支付给养育着儿童的人津贴费,使其家庭生活能够得以安定的同时,让担负着社会未来的儿童健康成长。 支付对象 养育着至初中毕业为止(15岁生日后的最初的3月31日为止)的儿童的人 1.原则上,是指儿童居住在日本国内的情况时予以支付。(因为留学而居住在海外的,在满足了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成为被支付的对象) 2.父母因离婚协议等原因分居的情况下,优先支付给和儿童居住在一起的一方。 3.父母居住在海外时,由其父母指定在日本国内的养育儿童者,可支付给此人(父母指定者)。 4.有养育着儿童的未成年监护人的场合,将支付给该未成年监护人。 5.儿童生活在福利设施时,或者是委托给养父母的场合,原则上是支付给该福利设施或是养父母。 津贴的金额 区分 支付额(每人每月的金额) 不满3岁的儿童 一律 15,000日元 3岁开始至小学毕业前的儿童 第1个孩子・第2个孩子 10,000日元 第3个孩子开始 15,000日元 中学生 一律 10,000日元 支付时期 津贴从有支付资格者办理申请的那月后的月份开始支付,一年分2月、6月、10月3次,到支付月的前个月为止的津贴,通过转账至被支付者的金融机关的账户来予以支付。 支付期间 支付日 备考 10月~1月的津贴 2月 有关支付日,根据各市町有所不同, 请留意。 2月~5月的津贴 6月 6月~9月的津贴 10月 养育儿童的人的收入所得,在所得制限限度以上时,作为特例每月一律支付给5,000日元。 (儿童津贴和特例支付合称为「儿童津贴等」。) •所谓「第3个孩子开始」,是指养育着到高中毕业为止(18岁生日后的最初的3月31日为止)的儿童中第3个孩子开始的。 所得制限 养育着儿童的人的收入所得,如果超过下述限度额的话,根据法律附则将作为特例支付(每位儿童每月一律5,000日元)。 所得制限限度额表(来自2012年6月的津贴) 抚养家人等的人数 所得制限限度额(万日元) 收入的参考金额(万日元) 0人 622.0 833.3 1人 660.0 875.6 2人 698.0 917.8 3人 736.0 960.0 4人 774.0 1002.1 5人 812.0 1042.1 请注意这里的「收入的参考金额」是仅仅以工资所得来计算的。 手续方法 认定申请 由于出生、迁居等原因有了新的受领资格的话,需要去居住地的市町窗口(公务员的话请在工作单位)提交儿童津贴等的受领「认定申请书」。 没有申请、得到市町(公务员的话请在工作单位)认定的话,就没有受领儿童津贴的权利。另外儿童津贴,是从申请日所属月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理由结束日所属月为止进行支付。 由此,如果晚申请的话,原则上就领不到晚申请月份的津贴,请一定注意。 另外,由于迁居或者灾害等不得已的理由没能申请的话,其不得已的理由得到解决后的15天以内进行申请的话,将从迁居等日的所属月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 认定申请时需要附上的资料等 ①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等 申请者为被用者(会社员等)的话需提出 ②儿童津贴用所得证明书 该年度的1月1日在所居住的市町没有住址的话需提出 ③能明白申请者名义的金融机关的账号等 ④其他,根据需要有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和养育的儿童没有居住在一起等) 现况届(现状报告书) 受领着儿童津贴的各位必须在毎年的6月份提交「现况届」。 这份报告书记载着毎年6月1日时的状况,以此来确认是否可以继续受领儿童津贴。 请注意,如果没有提交这份报告书,6月份开始的津贴将不能再受领。 提交现况届时需要附上的资料等 ①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等 申请者为被用者(会社员等)的话需提出 ②前住所地的市区町村发行的儿童津贴用所得证明书 该年度的1月1日在所居住的市町没有住址的话需提出 ③其他,根据需要有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 问询处 居住地的市役所或者町役场的儿童津贴担当课 或者 三重県健康福祉部子ども・家庭局子育て支援課子育て家庭支援 电话 059-224-2271 传真 059-224-2270 电子邮箱 kodomok@pref.mie.jp 主页 http://www.pref.mie.lg.jp/D1KODOMO/72685000001.htm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 « 县内的外国人住民数已增加至41,625人 怀孕・分娩和儿童的预防接种 » ↑↑ 下一页 ↑↑ 县内的外国人住民数已增加至41,625人 2016/03/11 Friday 信息, 重要! 外国人住民国籍別人口調査(平成27年12月31日現在)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 县内的外国人住民数已增加至41,625人 外国人住民分国籍人口调查(2015年12月31日现在)的结果 三重县在市町的协助下,每年都实施一次外国人住民数的调查。调查结果的概要如下所叙。详情可参看三重县多文化共生课的主页(http://www.pref.mie.lg.jp/TABUNKA/HP/)。 还有,在此调查结果中,2011年以前的「外国人住民数」,是指基于外国人登录法的外国人登录者数。 调查结果概要 (1)2015年年底时三重县内的外国人住民数 41,625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74人,上升了0.9%) ※外国人住民数是10年前的2008年(47,551人)的0.88倍, 1989年(10,441人)的3.99倍。 (2)外国人住民占县内总人口的比例 2.25%(比去年的2.22%(三重县调查)上升了0.03百分点) ※参考数据:2014年底时为2.35%(全国第3位 根据「法务省 在留外国人统计」) (3)国籍不同的外国人住民数,按人数多的顺序排列的国家如下。 另外,出身国籍数为106个国家(2014年底为103个国家)。 巴西 11,133人、比去年减少3.2% 中国 8,216人、比去年减少5.9% 菲律宾 6,000人、比去年增加1.9% (4)市町不同的外国人住民数,以人数多的顺序排列的市町如下。 四日市市 7,876人、外国人住民的比例2.52% 津市 7,403人、同2.62% 铃鹿市 7,011人、同3.50% 另外,外国人住民的比例,以人数多的顺序排列的市町如下。 伊贺市 4.42% 木曽岬町 4.29% 铃鹿市 3.50% 按人数多的顺序排列的10个国家如下。 顺序 国籍 外国人住民数 构成比 增减数 增减率 1 巴西 11,133人 26.7% -372人 -3.2% 2 中国 8,216人 19.7% -515人 -5.9% 3 菲律宾 6,000人 14.4% 110人 1.9% 4 韩国或者朝鲜 4,954人 11.9% -149人 -2.9% 5 秘鲁 2,976人 7.1% 36人 1.2% 6 越南 2,509人 6.0% 727人 40.8% 7 泰国 1,171人 2.8% 102人 9.5% 8 印度尼西亚 984人 2.4% 97人 10.9% 9 玻利维亚 880人 2.1% 37人 4.4% 10 尼泊尔 540人 1.3% 69人 14.6% 其他 2,262人 5.4% 232人 11.4% 三重县合计 41,625人 100.0% 374人 0.9% 朝鲜是指朝鲜半岛的出身者。中国也包括台湾出身者。 因构成比是按四舍五入计算,合计数也有可能不是100%。 按人数多的顺序排列的5个国家,其外国人住民数多的市町的顺序如下。 ( )括号内的数据,是三重县内的该国的外国人居民占总体人口的比例。 国 籍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巴西 11,133人 铃鹿市 2,527人 (22.7%) 四日市市 2,037人 (18.3%) 津市 1,917人 (17.2%) 中国 8,216人 津市 1,706人 (20.8%) 四日市市 1,481人 (18.0%) 铃鹿市 922人 (11.2%) 菲律宾 6,000人 松阪市 2,326人 (38.8%) 津市 1,187人 (19.8%) 四日市市 707人 (11.8%) 韩国或者朝鲜 4,954人 四日市市 1,758人 (35.5%) 桑名市 709人 (14.3%) 铃鹿市 591人 (11.9%) 秘鲁 2,976人 铃鹿市 1,195人 (40.2%) 伊贺市 441人 (14.8%) 四日市市 433人 (14.5%) 按外国人住民数多的顺序排列的10个市町如下,人数多的10个市町占总体的91.4%。 顺序 市町名 外国人住民数 構成比 增减数 增减率 1 四日市市 7,876人 18.9% 186人 2.4% 2 津 市 7,403人 17.8% 139人 1.9% 3 铃 鹿 市 7,011人 16.8% 49人 0.7% 4 伊 贺 市 4,184人 10.1% 4人 0.1% 5 松 阪 市 3,840人 9.2% -124人 -3.1% 6 桑 名 市 3,049人 7.3% 115人 3.9% 7 龟 山 市 1,647人 4.0% -64人 -3.7% 8 员 弁 市 1,419人 3.4% 31人 2.2% 9 伊 势 市 836人 2.0% -50人 -5.6% 10 菰 野 町 779人 1.9% -22人 -2.7% Share!FacebookEmailTwitterWhats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