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儿童手当(儿童津贴)(2012年4月份以后)

2016?3?11? 信息,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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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儿童津贴的目的,是通过支付给养育着儿童的人津贴费,使其家庭生活能够得以安定的同时,让担负着社会未来的儿童健康成长。

支付对象

养育着至初中毕业为止(15岁生日后的最初的3月31日为止)的儿童的人

1.原则上,是指儿童居住在日本国内的情况时予以支付。(因为留学而居住在海外的,在满足了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成为被支付的对象)
2.父母因离婚协议等原因分居的情况下,优先支付给和儿童居住在一起的一方。

3.父母居住在海外时,由其父母指定在日本国内的养育儿童者,可支付给此人(父母指定者)。

4.有养育着儿童的未成年监护人的场合,将支付给该未成年监护人。

5.儿童生活在福利设施时,或者是委托给养父母的场合,原则上是支付给该福利设施或是养父母。

津贴的金额

区分 支付额(每人每月的金额)
不满3岁的儿童 一律 15,000日元
3岁开始至小学毕业前的儿童 第1个孩子・第2个孩子 10,000日元
第3个孩子开始 15,000日元
中学生 一律 10,000日元

 支付时期

津贴从有支付资格者办理申请的那月后的月份开始支付,一年分2月、6月、10月3次,到支付月的前个月为止的津贴,通过转账至被支付者的金融机关的账户来予以支付。

支付期间 支付 备考
10月~1月的津贴 2月 有关支付日,根据各市町有所不同,

请留意。

2月~5月的津贴 6月
6月~9月的津贴 10月
  • 养育儿童的人的收入所得,在所得制限限度以上时,作为特例每月一律支付给5,000日元。

(儿童津贴和特例支付合称为「儿童津贴等」。)
•所谓「第3个孩子开始」,是指养育着到高中毕业为止(18岁生日后的最初的3月31日为止)的儿童中第3个孩子开始的。
所得制限

养育着儿童的人的收入所得,如果超过下述限度额的话,根据法律附则将作为特例支付(每位儿童每月一律5,000日元)。

所得制限限度额表(来自2012年6月的津贴)

家人的人 所得制限限度(万日元) 收入的参考金额(万日元)
0人 622.0 833.3
1人 660.0 875.6
2人 698.0 917.8
3人 736.0 960.0
4人 774.0 1002.1
5人 812.0 1042.1

请注意这里的「收入的参考金额」是仅仅以工资所得来计算的。

方法

定申

由于出生、迁居等原因有了新的受领资格的话,需要去居住地的市町窗口(公务员的话请在工作单位)提交儿童津贴等的受领「认定申请书」。

没有申请、得到市町(公务员的话请在工作单位)认定的话,就没有受领儿童津贴的权利。另外儿童津贴,是从申请日所属月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理由结束日所属月为止进行支付。
由此,如果晚申请的话,原则上就领不到晚申请月份的津贴,请一定注意。
另外,由于迁居或者灾害等不得已的理由没能申请的话,其不得已的理由得到解决后的15天以内进行申请的话,将从迁居等日的所属月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

定申时需要附上的资料等

①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等
申请者为被用者(会社员等)的话需提出
②儿童津贴用所得证明书
该年度的1月1日在所居住的市町没有住址的话需提出
③能明白申请者名义的金融机关的账号等
④其他,根据需要有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和养育的儿童没有居住在一起等)

现况届(现状报告书)

受领着儿童津贴的各位必须在毎年的6月份提交「现况届」。
这份报告书记载着毎年6月1日时的状况,以此来确认是否可以继续受领儿童津贴。
请注意,如果没有提交这份报告书,6月份开始的津贴将不能再受领。

提交现况届时需要附上的资料等

①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的复印件等
申请者为被用者(会社员等)的话需提出
②前住所地的市区町村发行的儿童津贴用所得证明书
该年度的1月1日在所居住的市町没有住址的话需提出
③其他,根据需要有可能要求提交的资料。

 问询处
居住地的市役所或者町役场的儿童津贴担当课

或者
三重県健康福祉部子ども・家庭局子育て支援課子育て家庭支援
电话 059-224-2271  传真 059-224-2270  电子邮箱 kodomok@pref.mie.jp

主页 http://www.pref.mie.lg.jp/D1KODOMO/72685000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