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县交通安全条例已颁布,请让我们一起努力实施交通安全措施吧,以实现每个人都可以舒适生活、安全且有保障的社会。
1.汽车等驾驶员的责任
在人行横道线处妨碍行人横穿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法。
请勿在酒后驾驶、违反驾驶速度、干扰驾驶、一边使用智能手机等一边驾驶。
2.骑自行车人士的责任
原则上自行车在车道上骑行。
请勿酒后骑车、妨碍行人通行、一边使用智能手机等一边骑车。
请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步行者的责任
一边走路一边使用智能手机等是很危险的,请注意不要给他人或车辆制造危险。
4.参加自行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等
从2021年10月1日起,针对以下的①至④,规定有义务参加自行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等。
①骑自行车人士(未成年人除外)
②监护人(所监护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时)
③自行车使用业者
④自行车租赁业者
有关三重县交通安全条例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以下URL(仅有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