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汽车税请在交纳期限前交纳吧

2019/05/07 Tuesday 通知

今年汽车税的交纳期限是5月31日(星期五)。

汽车税是汽车的所有者每年1次必须交纳的税金。

此税金被运用在学校教育和保健・医疗・福祉的充实、交通的整备、雇用的确保、防灾对策等三重县所提供的各种行政服务中。

针对汽车的拥有者,县里会寄来印有红色汽车图案的信封。

利用此信封里的「纳付书」,到金融机关或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就可交纳汽车税。另外使用信用卡(限于利用网络的场合)也可交纳。

过了交纳期限还没有交纳的话,需要加上「延滞金」一并交纳。对于发了督促状等催促以后仍然不交纳的人,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比如,必须被抵押汽车或者工资等财产。

请您一定在交纳期限的5月31日(星期五)以前交纳吧。

2019年度汽税的宣传海报点击此处(有日语、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