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汽车税的交纳期限是5月31日(星期二)。
汽车税是汽车的所有者,每年一次必须交纳的税金。
此税金被运用在学校教育和保健・医疗・福祉的充实、交通网以及交通机关的整备、确保雇佣、防灾对策等,三重县所提供的各种各样的行政服务中。
针对于汽车的拥有者,县里会寄来印有红色汽车图案的信封(参照下画)。
利用信封里的「纳付书」,到金融机关或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就可交纳汽车税。另外,使用信用卡(仅限于利用网络的场合)也可以交纳。
过了交纳期限还没有交纳的话,要另外交纳「延滞金」。
对于发了督促状等催促后仍然不交纳的人,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比如说,必须被抵押汽车或是工资。
请您一定在交纳期限的5月31日为止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