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费负担对象(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接受门诊治疗时)
如下的高额新冠治疗药物的处方中的一部分药品费用将由公费负担:
- 口服药物「ラゲブリオ(LAGEVRIO 莫努匹韦)」「パキロビッド(PAXLOVID 瑞派乐)」「ゾコーバ(XOCAVA 恩司特韦)」
- 静脉点滴药物「ベクルリー(VEKLURY 瑞德西韦)」
- 中和抗体药物「ゼビュディ(XEVUDY)」「ロナプリーブ(RONAPREVE)」「エバシェルド(EVUSHELD)」
※其他门诊医疗费用、处方费用、调剂费等技术费用将不在公费负担范围内。
公费负担所承担的部分药品费用的内容
根据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确定自付金额。
自付金额是三成的患者为9,000日元,二成的患者为6,000日元,一成的患者为3,000日元。
将由公费进行补助,以满足上述的自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