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在中小学上学的孩子监护人
针对那些感到孩子的义务教育(中小学)费用负担过重而为难着的家庭,各市町就这些就学所需费用进行着援助。希望接受援助的话需要办理申请。可以受到援助的费用大致如下。
<能成为援助对象的项目(例如)>
- 学习用品费上下学用品费(包括新入学学生的学习用品费)
- 学校午餐费
- 校外活动费
- 修学旅行费 等
<申请资料>
申请书可以在各中小学或者教育委员会等处取得。各市町的提交处和提交期限有所不同,希望申请援助的各位请尽早去中小学或者市町的教育委员会等处咨询。另外因每年都需要办理申请手续,2018年度希望继续接受援助的话,请重新递交申请。
<对象者>
接受援助需要满足或达到各市町的条件·基准。各市町的条件·基准有所不同,具体请问询各市町的教育委员会。作为参考,以下例举的是铃鹿市的条件·基准。
※参考※ 铃鹿市的情况
居住在铃鹿市,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满足以下任何一条的家庭
①根据生活保护法,保护被停止或者被废止的。
②市民税为非课税或者接受减免的。
③接受着儿童扶养手当的。
④其他事由让监护人感觉负担孩子的就学费用,在经济上感到困难的。
※参考 能接受援助的家庭大致的所得基准
| 所得基准金额 | 2人家庭 | 3人家庭 | 4人家庭 |
| 家庭合计所得金额 | 约191万日元 | 约248万日元 | 约321万日元 |
※因为是2017年度的基准,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另外,根据家庭的人数和年龄等不同,算定基准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