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遭受犯罪的受害者及其遗属的抚慰金制度通知

犯罪被害に遭われた方・ご遺族の方への見舞金制度のお知らせ


因遭受杀人等故意犯罪行为而不幸身亡的受害者的遗属,或因遭受犯罪行为而导致重伤、重病或精神疾病的受害者,可以利用申请抚慰金的制度,以减轻经济负担。

适用的犯罪受害对象

在日本国内,或在日本国外的日本船舶及日本飞机内发生的危害生命或身体的犯罪行为

(不包括过失犯罪,※仅限于2019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犯罪受害。)

接受补偿

作为犯罪受害原因的犯罪行为发生时,受害者和其遗属的住所在三重县内

不可接受补偿的情况

  • 犯罪受害者或第1顺位继承人与加害者存在三亲等以内的亲属关系(但受害者是未满18岁者的监护人的情况除外)
  • 受害者自身诱发了犯罪行为。
  • 根据社会共同的认知,认为支付抚慰金不适当的情况等。

方法

请从以下网站下载申请表,并邮寄或亲自提交至指定的申请窗口:

https://www.pref.mie.lg.jp/SEIKOTU/HP/anzen/04414000133.htm

期限

自知晓犯罪受害之日起 1年内的申请

(但犯罪受害发生之日起已超过 7年的,则无法申请。)

窗口

三重县环境生活部 生活交通安全

地址:〒514-8570 津市广明町13番地

电话号码:059-224-2664(仅限日语)

三重外国人咨询支援中心(MieCo)可提供多语种咨询服务。

电话号码:080-3300-8077

(对应语种: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菲律宾语、中文、韩国语、越南语、尼泊尔语、印度尼西亚语、泰国语、日语)

抚慰金制度宣传单(葡萄牙语)

抚慰金制度宣传单(西班牙语)

抚慰金制度宣传单(中文)

抚慰金制度宣传单(英语)

抚慰金制度宣传单(日语)

外国人的在留手续等相关手续费将进行调整

外国人の在留手続き等に関する手数料が改定されます

自2025年4月1日起,变更在留资格、更新在留期限等所需的手续费金额将有改变。

此外,对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受理的申请,即使其许可或发放日期在4月1日之后,仍适用调整前的手续费金额。

关于调整后的手续费,请参阅以下信息。

宣传单(英语)

宣传单(日语)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官方网站(可通译阅读版)

https://www.moj.go.jp/isa/01_00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