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23年7月1日开始,电动踏板车的交通规则将发生变化。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踏板车可以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驶,但未满16岁的人不能驾驶。
以前时速30公里以下的速度驾驶的电动滑板车是被视为一般的带原动机自行车,需要有驾驶执照才能驾驶,因此在使用时需要注意。
- 车身长度不超过190厘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
- 作为动力装置,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0.60千瓦的电动机
- 时速无法超过20公里
- 行驶过程中无法更改最高速度的设定
- 采用自动变速(AT)传动机构
- 配备最高速度表示灯等
- 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法的安全标准
- 已签订机动车辆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共济)的合约
- 安装了标识牌(号码牌)
注意事项
- 未满16岁的人不能驾驶。
- 上车时请佩戴乘车用安全头盔。
- 禁止酒后驾驶。
- 必须遵守车辆信号灯和道路标志。
- 在有人行道和车道区分的道路上,必须行驶在车道的左侧。
问询处(只有日语)
三重县 环境生活部 生活・交通安全课 交通安全班
电话号码:059-224-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