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缴纳的税款,是维护道路和公园、提供学校教育和消防等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资金。因此,如果有人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就可能导致公共服务无法充分开展,也会破坏与按时缴税者之间的公平。
对于拥有现金等财产却不缴纳税款的人,三重县将依法严格采取滞纳处理措施。三重县将11月和12月这两个月确定为县税“强化查封月”,县内8个县税事务所将对欠缴税款者的财产统一采取“查封措施”。
包括“工资”“应收账款”“存款”以及“人寿保险”等“债权”,以及“汽车”“不动产”等在内,各类财产都可能成为查封对象。
查封“汽车”时,有时会安装“车轮锁”,以防止车辆移动。被查封的汽车、不动产等,将通过网络拍卖出售,所得款项用于抵缴拖欠的税款。
此外,为了查明财产并实施查封,有时也会采取“搜查”手段。“强化查封月”虽然是11月和12月,但查封措施在其他月份也会实施。
尚未缴纳县税的人,请立即缴纳。
县税事务所只能提供日语服务,难以用日语进行咨询的人,请向三重县外国人咨询支援中心(MieCo“みえこ”)咨询。
电话:080-3300-8077 *提供多语种服务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至16:00
(参考)
〇 主要县税:汽车税、个人经营者税、不动产取得税等
〇 2025年度查封执行件数:3,517件
咨询处(仅提供日语服务)
三重县总务部税收确保课
电话:059-224-2131